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在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注入新的动力。会后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从户籍制度改革、县改市、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未来新型城镇化之路如何走,本届三中全会提到的改革思路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此,中国经济时报《新型城镇化周刊》特邀权威专家就《决定》中有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部署进行解读。

    一直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划分,如同城市和农村之间横亘的高墙,严重阻碍了城镇化进程。也正因此,专家们认为,《决定》对户籍改革的制度安排,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专家建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要逐渐把福利与户籍进行松绑脱钩,恢复户籍本身功能;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坚持公平原则,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决定》提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主任叶裕民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启设市工作,意义极其重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中国终于真实地了解和统计“中国有多少城市”这一基本国情;中国的城镇体系结构比较合理的现实将得以呈现;将拆除横拦在建制镇与城市之间的高墙,为中国千余个大镇跨入健康城市化发展打开了大门。

    推进城镇化,资金从哪来?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的难题。也正因此,专家认为,《决定》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意味着市政债的发行或将提上日程,城镇化融资渠道将拓宽,不失为对城镇化“输血”的一剂良方。